| 在天津发展的股权投资基金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(企业),将通过登记备案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。
近日,经天津市政府同意,天津市发展改革委、金融办、工商局、商务委、财政局和地方税务局联合出台《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(企业)登记备案管理试行办法》,对天津市中小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与备案提供政策支持,以促进天津市中小股权投资基金的规范健康发展。
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、拓展直接融资渠道,是天津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。2006年5月,国务院确定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,鼓励天津滨海新区进行金融改革和创新,明确“可在产业投资基金,创业风险投资等方面进行改革试验”。2006年12月,我国首只中资产业投资基金——渤海产业投资基金在天津发起设立。
按照今年3月国务院批复的《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》,天津滨海新区将“在搞好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的基础上,发展各类投资基金、创业投资基金,发展各类资金信托业务,把天津逐步建成我国产业投资基金发行、管理、交易、信息和人才培训中心”。
据了解,为创造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,在《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(企业)登记备案管理试行办法》出台前,天津市已相继出台了股权投资基金的工商注册登记办法、财税支持政策管理办法等。
目前,已有超过100家各类股权投资基金、基金管理公司落户天津。据了解,达到相应条件的基金及其管理公司获准在天津登记备案后,将能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。
股权投资基金是近年来国内迅速发展的一种新型直接融资手段,投资对象为企业股权。目前,我国尚未出台有关股权投资基金的明确管理办法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有关文件精神,天津滨海新区将就产业(股权)投资基金、创业投资企业的有关政策进行探索和创新。 |